歐盟頒布了新的著作權法,造成迷因即將消失?
天啊這就是末日的樣子ㄇ,一切都完蛋ㄌ,你是這麼想的嗎?
歐盟新里程
隨著時代持續演變進步,面對已經實施二十年左右的版權法,歐盟在2016年開始有了想要更動的聲音,並出現了《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》(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 2016/0280,簡稱COD)。
這條法令在2018年6月20日,由歐盟法規委員會Legal Affairs Committee,JURI,為歐洲議會下的常務委員會。表決通過,送交立法草案;2019年3月26日,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,751人的民選機構,歐盟的眾議院。通過修正後的法案;2019年4月15日,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,由28位成員國政府部長所組成的上議院。也同意該法令,並決議歐盟各國須在24個月內各自制定相關規章。
第十一條與第十三條
為什麼這條法令會被迷因愛好者強力反彈ㄋ?因為大部分會受到限制的幾乎都是跨國網站,這些條文不只會影響到歐盟成員國,也會影響到其他地區。
令大家感到緊張的分別是條文中的第十一條以及第十三條。
第十一條中提到,只要網站用到任何新聞的縮圖、連結、內文,都需要付錢,以google的新聞搜尋來說,google列出了各家報社的新聞,就必須付錢給這些媒體。
第十三條則是被大家認為將直接衝擊迷因界,條文中要求網路平台必須要有用來過濾侵權內容的內容辨別科技,也就是說,比起上架了再被人檢舉下架,網站業者現在得防止這些侵權內容直接出現在平台上。所以像是梗圖、翻唱、評論等二次創作,都很有可能成為被審查過濾的內容。
這樣的條文一出來就掀起不小的風波,網友們開始擔心迷因就此消失,也有不少人上街抗議,認為新的規定違反言論自由。
幸好,2019年3月26日通過的修正法案,有再稍微放寬規則。新的修正法案中,將第十三條內容移到了第十七條,並提出了幾個不適用此法律的情形,分別為:
(a)quotation, criticism, review(引言、批評、評論)。
(b)use for the purpose of caricature, parody or pastiche(為了「漫畫」、「滑稽模仿」、「拼貼」目的)。
危機解除?
也就是說迷因應該不會受到太大影響,但畢竟網站是利用過濾系統,這些內容會不會直接被一網打盡?系統該如何判斷圖片的用途?會不會被誤判?這些對網站業者來說都還是一大考驗。
二次創作的自由和著作權間的對立關係,一直都很難拿捏,目前這個帶有附加條文的法案,貌似是個還行的折衷選擇,但實際實行起來效果如何?迷因末日是不是真的即將到來?還是生命會自行找到出路?就只能等待法律實行後再看解答了。